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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 【自然楓放大鏡】同種商品不同法規範 新北籲中央同一標準
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正式上路後,從7月至今,違規責罰事件層出不窮,在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的調整之下,還是有許多模糊邊境,造成許多品牌商無所適從。
有部分業者想躲過法規的責罰,在產品標示上文字中會避掉較嚴格的規定,以為就此完事,但仍被消保官識破,被要求回收改正。
自然楓化妝品講堂今年因應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的調整,舉辦法規相關課程,也做了許多法規服務。邀請產觀學的專家來分享法規實際案例,同時也有#法規專案服務,期許能夠協助品牌商熟悉法規細節,避免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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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摘要:
消保官指出,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3條,有針對化妝品做定義,有接觸人體應該遵守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,若商品用途標示為未接觸人體,屬於一般商品,但同種類的純精油,因標示不同,適用法規也不同,造成消費者疑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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